:::
金門縣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
:::
:::
金門縣115年度「失智照護服務計畫」延續型及新增型執行單位公開徵求
首頁 > 金門縣115年度「失智照護服務計畫」延續型及新增型執行單位公開徵求
分享到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Plurk 分享到Twitter Google+ 轉寄此文章 列印此文章 訂閱文章 字級大小: | (預設) |

本縣115年度「失智照護服務計畫」延續型及新增型公開徵求一案,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日止提出申請,歡迎符合資格單位踴躍申請。

一、申請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1日止。

二、徵求家數:本次預計徵求失智共同照護中心1家、失智據點5家(金城鎮、金湖鎮、金沙鎮、金寧鄉、烈嶼鄉各1家)及權責型失智據點1家。

三、執行期間:

(一)延續型單位: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
(二)新增型單位: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
四、資格條件:

(一)分項計畫一:設置失智共同照護中心

  1. 新設單位須由開設神經科、精神科之醫事機構整合規劃辦理。
  2. 114年度經本縣核定之單位。

(二)分項計畫二: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

  1. 合法立案之醫事、長期照顧或社會福利機構(團體)(含社工師事務所)、照顧服務類勞動合作社、其他失智相關服務等單位。(檢附證明文件影本,並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章)
  2. 公寓大廈,經向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報備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,且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者。(檢附證明文件影本,並加蓋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章)
  3. 114年度經本縣核定之單位。

(三)分項計畫三:設置權責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

  1. 115年新設立之權責型失智據點,以設有以下任一科別之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:精神科、神經科、一般內科或家庭醫學科。
  2. 112年(含)以前,業依據衛生福利部函頒「失智照護服務計畫」設置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,且有轉型意願之各層級醫院。

五、補助內容:(詳請參閱作業須知參、計畫特約項目及推動方式)

(一)分項計畫一:設置失智共同照護中心

  1. 補助項目:個案服務費(含確診費、評估費及諮詢服務費)、轉介費、輔導失智據點費用。
  2. 個別受補助者補助金額上限:新臺幣(下同)80萬元為上限。

(二)分項計畫二:設置失智社區服務據點

  1. 補助項目:活動費、營運費(包含人事費、業務費、管理費、設備費)、認知促進模組(最多以申請3期為限)。
  2. 個別受補助者補助金額上限:280萬元為上限。

(三)分項計畫三:設置權責型失智社區服務據點

  1. 補助項目:開辦設施設備費及材料費、活動費、營運費(包含人事費、業務費、設備費及管理費)。
  2. 個別受補助者補助金額上限:250萬元為上限(其中開辦設施設備費及材料費以一次性獎助50萬元為上限)。

六、全案預算金額概估:新臺幣1,134萬207元。

七、審查方式:由本縣衛生局及聘請之專家學者籌組審查小組進行書面或會議審查(綜合資料及布建清單5%、計畫緣起5%、計畫期程5%、計畫目標10%、執行策略及方法35%、服務品質管理及流程10%、預定進度5%、經費需求與來源15%、預期效益5%、未來規劃5%),經加總所有委員審查分數,若平均低於80分者,則為審查不通過。

八、申請方式:申請單位請依作業須知肆、申請方式與補助原則規定備齊相關文件於114年12月1日前(以送達日為憑)以正式公文函送金門縣衛生局(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-12號),並同步將電子檔寄至電子郵件:hms800727@mail.kinmen.gov.tw),連絡窗口:本縣衛生局長期照顧科洪小姐(082)337521分機169。

九、身分關係揭露說明:申請單位申請時請檢附身分關係聲明書(請參閱作業須知附件7),如申請補助者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 2 條、第 3 條所稱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,於申請時應檢具 「【A.事前揭露】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」(請參閱作業須知附件8),未揭露 者將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8 條第 3 項規定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;本機關(單位)於補助行為成立後,應填寫「【B.事後公開】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後公開表」,並將身分關係公開於相關網站。

十、相關檔案:

  • 金門縣115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。
  • 切結書。
  • 申請計畫書(格式)。
  • 失智據點服務使用說明書(範本)
  • 身分關係聲明書。
  • 【A.事前揭露】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。

十一、上開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單,請逕至金門縣衛生局網站/政府資訊公開/補助公告專區,或至金門縣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/一般民眾專區/失智症專區/失智政策及計畫下載。

 

》相關檔案下載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:
金門縣115年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.pdf Pdf格式
附件2.失智據點切結書 Docx格式
附件3-1.金門縣115年分項計畫一-失智社區共同照護中心申請計畫書 Docx格式
附件3-2.金門縣115年分項計畫二、三-失智社區服務據點申請計畫書(一般型、權責型) Docx格式
附件4.失智據點服務使用說明書(範本) Docx格式
附件7.身分關係聲明書 ODT格式
附件8.【A.事前揭露】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Docx格式
衛生福利部114年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.pdf Pdf格式
1141113金門縣政府公告.pdf Pdf格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