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字級大小: 大 | 中(預設) | 小 | |
|
|
|
|
1.該補助為申請制,申請人於使用服務後三個月內檢具申請書、所有申請人之領據、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、已付費收據及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。 2.若該對象因某因素無法自行送件,可委由他人,並填寫申請書內委託書欄位送至本局或照管分站(各鄉鎮衛生所)。 |
|
| ▲TOP|回上一頁 |下一則 | |
|
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,本網站之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,
建議您安裝 數位發展部ODF文件應用工具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。 |
|
Copyright 2018 © Kinmen County Health Bureau, FPG. All rights reserved.| 長期照顧幫您專線,市話及手機請撥1966 | 瀏覽人數:141072 電話:082-334228 | 傳真:082-335114 | 地址:891 金門縣金湖鎮中正路 1-1 號 4 樓(衛生行政大樓) | 網站更新日期 2025-12-02 金門縣政府版權所有 | 金門縣照管中心服務時間:早上8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.金門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| |